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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1日

記早年的兩份工作經驗

十幾年前,我在一家動畫公司當編劇,令我初次體驗業界的生態。我上面有一位主管,名為「編劇總監」,頭銜聽起來很大的樣子,實際上總監以下只有我一人,因此公司負責編劇的總共只有兩人:總監與我。

「編劇總監」上面還有一個主管,名為「創意總監」,這人算是公司負責創作的總舵手,上對總經理負責,下要統合動畫設計師、美術與編劇,對外又得有很棒的溝通能力。我經常看到「創意總監」用Skype聯絡國外,操著一口流利的英語。

我們編劇二人組通常這樣工作:針對公司所擬定的角色(例如小孩會喜歡的某種玩偶),想出角色性格以及可能發生的故事。我們二人的意見未必一致,這時我們會彼此交換想法,而這是我覺得工作最好玩的地方。定案後,編劇總監會上呈創意總監,如果後者沒問題,便呈報總經理;如果有問題,便丟回來或者親自參與我們的編劇會議。三人七嘴八舌一番,最後弄出一份定稿。

但此定稿並非真正定稿,因為,總經理會發表意見。總經理的思維和我們很不相同,常以「能不能賣錢」作為首要考量。編劇所想出的內容,有時會以「不夠有趣」為由被打回票,有時則連理由都不給,直接說不行。其實,總經理是好人,也知道這樣做似乎辜負了編劇的嘔心瀝血而試圖婉轉地拒絕編劇的提案:「我知道這不會賣錢,但我不知道怎麼解釋,總之就是……直覺。」這時,我們便會乖乖拿起稿子,默默回座位重新想替代方案。

後來,我離開了這家公司,也從不同公司的其他編劇朋友口中得知「內容改來改去是常態」。其實,改不是問題,最難的地方在於不知要往哪個方向改,因此經常一改、二改、三改,而老闆依舊不滿意。有的老闆不會明說要如何改,但有的會。不過,當編劇按照老闆所說的去改,老闆未必滿意。

某天,一位資深編劇對我說:「你絕對不能照著老闆的意思改,這樣做只會讓老闆看不起你。你能做的,就是想出一個老闆看了無法拒絕的idea,令老闆滿意的同時獲得尊敬。」這段話實在太受用了!

離職後不久,我在一家廣告公司找到了工作。上班地點離我家很近,履歷遞出後公司約我面試。面試後幾天,我便開始上班。

老闆拍廣告起家,也接電視劇案子。他為了找一個專門的人負責企畫、文案與文字撰寫,動了找編劇的念頭而看中了我。上班首日,他將十數本小說放在我面前,說是另一位應徵者的著作。我尚未想出他的用意,他已經脫口而出:「雖然另一位應徵者出過這麼多本書,但我最後決定用你,因為你講了一句話我很認同,」老闆續道:「你說,做人比做戲更難。」

隨後,老闆向我提起台灣電視圈的現實。他說,當你有權有勢時,大家都圍過來巴著你;一旦你不紅了或者一蹶不振,大家都遠離你。我不清楚當時的他正處於哪種情況,只聽他再三強調:「我很不喜歡那種現實感和那些現實的人!」直覺告訴我,如果他的話是真誠的,那他不可能長久待在電視圈。原因很簡單:電視圈如果不現實,便如同政客不說謊,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呀!

數月後,我發現老闆並非那樣「反現實」。我是個不擅長自我推銷的人,這時他會教我:「別說你不會。不要搖頭。你要說你會,這樣才有機會。」萬一我真的不會呢?「沒有不會的。你先將事情接下來,以後就會了。」這種勇於任事、將自己三分能力說成十分的態度,使我活出了某種積極感。偶爾,老闆會試探我是否已經改頭換面,這時我會自信滿滿地回話:「當然沒問題,我會!」然後,再硬著頭皮去將「我不會的」學到「我會」。

老闆對於電視播放的廣告看得很認真,他會仔細分析廣告的創意與拍攝手法,露出嘖嘖稱奇或者嗤之以鼻的表情。經過他的解釋,我明白了為什麼中午有這樣多的賣藥廣告。原來中午時分,老人是最主要的收視群。沒想到又過了一段時間,他對我「賜毒藥」,將我解雇,理由是不聽話。然而,至今我都不知道究竟是我不夠「現實」,還是過於「現實」,還是不夠「會」,還是他純粹想節省人事成本。總之,我們在話說得不清不楚以致於雙方都不愉快的氣氛中一拍兩散,正好應驗了我那句:「做人比做戲更難。」

如今,這家廣告公司不知搬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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