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所有的劇本寫作者都會同意「行動」(action)的重要性。除非你不是在寫故事,如果你要說故事,你恐怕無法迴避「人物要有怎樣的行動」、「人物要如何行動」這類問題。光是討論「行動」,可以討論出厚厚一本書。書中或許會說,當人物性格確立,接著要著手人物的「行動」。「行動」便是人物。人物性格會在「行動」中表現出來。
在此要特別強調:「行動」很重要,尤其是行動的終點。例如,你想寫一個報仇的故事。一個女人想要報仇。報仇是她的「行動」。那麼,你必須問:「行動」的終點在哪?意即報仇的終點在哪?她找到仇人了嗎?報仇成功了嗎?她是凱旋而歸、是失敗了、還是一起犧牲了?無論你要選擇怎樣的終點,人物的行動必須有個終點;當終點確定以後,通常你的故事也會有個明確的結尾。你寫的會是個有頭有尾的故事。
一旦「終點」想好以後,你會發現你的人物和故事變得很「活」。你會知道你開頭要預留怎樣的伏筆,人物在行動的時候會有怎樣的過程,遇到哪些人事物,而這些人事物如何通往「終點」又如何提供了與「終點」相互呼應的線索。人物的行動有了「終點」,如同一條珍珠項鍊有了扣環,令每顆珠子都能串起來。相反地,你的珍珠會灑落一地,撿起來也很費力。千萬不要相信一邊寫一邊想「終點」的鬼話,它會砸了你的人物毀了你的故事。記得,先有「終點」才有一切。行動要有「終點」,行動才會精彩;故事要有「終點」,才會是好的故事。
換言之,如果你是個畫面式思考的人,那你不妨想想:人物在行動的終點、走到最後一步時,畫面長什麼樣子?
例如,你的人物是個英勇的消防隊員。他最後或許會在一大片漫天火海中,保護一名嬰孩逃出危樓,然後,接受居民的歡呼。對,你想像最後的畫面便是這裡:他變成受人擁戴的英雄而且懷中還抱著一名嬰孩,背後是猶待撲滅的熊熊大火。你感覺棒透了,決定就這麼寫。
恭喜你,你找到行動的終點了。別以為這沒什麼,因為很多人寫劇本時,並不清楚行動的終點,或者,最後的畫面。這便牽涉到你要為你的人物以及人物的行動做出怎樣的選擇。你選擇讓他成功救人,那他就不會葬身火海;你選擇讓他殉職,那他就不可能抱著嬰孩逃出來;你選擇讓他殉職又要成功救人,那你就要選擇新的人物或者情境,讓一切合情合理……總之,身為劇作者,你必須選擇,然而選擇對於某些劇作者而言,是件困難的事。對他們而言,選擇是痛苦的,這意味著放棄某些可能。但,寫劇本就是如此,你不可能將你覺得所有那些很棒的東西全部放進劇本。選擇,是劇作者的權利,也是義務。
相反地,如果你將「最後的畫面」想得很周到,如同一名細心的畫家,完全知道你畫紙上的構圖、人物的姿態、環境的細節、色彩的佈局、整體的情調,那麼當你在寫劇本時,你會發現你的激情在推著你,令你願意含辛茹苦地寫下去以達成「最後的畫面」,完成你的創作使命。因為,「最後的畫面」實在太棒了,非寫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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