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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7日

關於《都更誰的家?》(Final)


都更誰的家?》明天即將上演。這幾天,幾位夥伴來看排,對於整齣戲提出頗具見地的觀點。

戲的全長約二十分鐘;作為一齣論壇小戲,演出長度算適中。記得新加坡郭慶亮導演去年執導小地寶時,曾希望演出時間盡量控制在二十八分鐘,最好不要超過半小時,因為台上的戲演完之後接著要交由觀眾論壇,如果戲太長,觀眾看到後來,可能會忘記前面所演過的內容,反而易於失焦。論壇劇的演出時間必須掌握好,以便觀眾能回顧劇中的背景與發展的脈絡。

看完《都更誰的家?》,夥伴們有一個共同的筆記:王媽反對都更的理由,過於薄弱。這裡隱含了兩個重要的部份,第一,相較於同意都更的人,反都更的王媽顯得不夠有說服力;第二,王媽須提出反對的理由,以使觀眾更能理解或認同王媽。

對於創作者而言,必須釐清以下一連串的問題:劇本是否有設定王媽反都更的理由?如果有,這個理由夠不夠清楚?如果不清楚,如何讓它更清楚?反思之後,我得到的答案是:劇中確實有設定王媽反對都更的理由,只是必須讓這個理由更清楚。因此,在這個前提之下,劇本加了幾句話,做了些微調。

這個過程也令我反思當初為何將它處理得較為隱晦。這點必須回歸到我個人的意識型態。這個意識型態中所包含的是這樣一種認知:為什麼一個反對都更反對自家現狀被改變而不願搬遷的人,必須要提出一個理由」,來向大家交代「我不想搬家」?應該是你們這些想要改變我原有生活型態的人,提出你們為何想要動我的房子吧!怎麼變成了我必須要有一個理由,來解釋我為什麼不想改變現狀呢?如果我的理由就是我不想改變現狀,那麼這是否便足以成為正當的理由呢?

就是不想搬,覺得住得好好的沒必要都更……這些話為什麼不能作為「正當的」理由,而要被指控為「無理取鬧」?

這就是為什麼王媽的反對理由當初會處理得較為低調。然而,這樣的低調終究難以滿足觀眾的好奇。換言之,觀眾一旦坐進劇場,便會追究王媽的理由,不然王媽會變得很奇怪。這種奇怪」所反映的是一種角色要求:作為角色的王媽,必須有一個理由才顯得合情合理,也才具備一個戲劇角色應有的份量。

因此,王媽的反對理由變清楚了;身為一個戲劇角色,這是必要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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