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了一小段話作為《都更誰的家?》的宣傳文案:王媽家住四十年的老公寓要都更了!這起帶著美好願景的都更案卻使王媽未蒙其利,先受其害!她必須面對來自於鄰居和建商的施壓,誰教她站在少數不同意者的一方!但,王媽並不想就這麼算了,她問道:「你們在都更誰的家?」她想挺身而出,有所行動。
網宣發出後獲得了某些回應。有人提供了一個連結,點進去之後是一篇關於都更同意戶心聲的報導,這篇文章我曾經讀過,但更好奇這個連結的提供者是基於怎樣的原因想要分享這個連結。我隱約感覺這個人在看了網宣以後,可能是覺得這齣戲是站在不同意戶的立場,因此提供這樣一個連結,希望戲能夠「平衡報導」,或者,提醒我不要忘記還有另一群人和他們的想法。
我很感謝這個回應,因為這使我看到了我在創作上的選擇與為什麼這樣選擇。對我而言,寫劇本就是一種選擇。當A與B難以兼得時,選擇A意味著放棄B。這不表示B不好,只是A成為獲選者,如此而已。在《都更誰的家?》的構思過程中,我接觸了許多報導、影音紀錄與平面資料,知道「都更」是個大題目,也能理解同意戶、不同意戶、建商、政府等都更相關者各有各的苦水,但一齣二十分鐘的小戲不可能也不需要吸納所有的苦水。我的決定是,與其「大題小作」(什麼都說卻又說不清楚),還不如「小題大作」,從某一個點去切入談都更,將主角設定為「因都更而使居住權受到影響的人」(也就是王媽)。這是我的創作選擇。
至於為什麼這樣選擇,牽涉到很多層面。簡單說,我會選擇這樣的主角,是因為我對於在都更案中總是難以避免地發生多數人壓制少數人,並使得那些原本不想搬家的住戶迫遷或領補償金走人,感到非常不安。雖然部分同意戶也是都更的受害者(例如有些老人家因為同意都更之後卻等不到搬回新家便往生了),但如我上述所言,選擇A意味著放棄B,這些抱憾而終的老人並非不重要,只是在《都更誰的家?》一劇中不是主角、不是探討的焦點、不是我在創作上的選擇罷了。
都更會導致一部分人的迫遷或改變原來的居住環境。贊成都更的人會叫好,認為老屋變新家,房子也會變得更值錢,有什麼不好!然而,有些住戶不會抱持同樣的想法,而他們在都更的大旗與美好願景之下,往往沒有說不的權利。這齣戲的主角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展開行動。
除了主角也姓王,這齣戲與文林苑案的王家毫無關係,更不是在探討某一都更個案。只怪自己一時大意,百家姓中偏偏選了王,而引人聯想。附帶一記,以提醒自己未來寫戲應更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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