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誰的家?》從構思到動筆,經歷了一段時間。在這期間,發生了「文林苑」事件。從來沒有一件都更案像文林苑,引起社會這麼多關注也釀成這麼大的爭議。當王家被迫拆遷的時候,社會大眾看見了真正的那隻怪手並不是挖土機,而是政府。台北市政府舉起〈都更條例〉第三十六條,聲稱其代拆於法有據,讓社會大眾見識到〈都更條例〉的威力。我曾以一個場景做為比喻:「一個麵攤前擺了幾張桌子,吃麵的一共有五人,其中一張桌子坐了四人,另一張坐了一人。這時,同桌的四人走過去告訴另一人,請他離開位子,因為他們四人做了一個決定,那就是為了要併桌,他不能再坐在這裡,請他站起來。這四人進一步表示,如果他堅持不讓位,就請小弟動手把他抬走。這個小弟,就像是黑道老大身邊的打手,別太驚訝,這個小弟的名字,叫做政府。」
拿著納稅人的錢而組織的政府,可以淪為某些人的打手。事後,當輿論的反彈力道愈來愈大時,這個打手居然龜縮起來,推說這是私權糾紛,請建商與住戶持續協調。這個打手頓時變成卒仔,拆房子時蠻橫,闖禍之後又擺爛。中央政府終於受不了,內政部開始研議修法,等於承認現行的〈都更條例〉是不周延的,這使得口口聲聲依法行政的台北市政府灰頭土臉。
這個案子牽涉的層面至廣,也帶領社會大眾看到更多的相關當事者。除了王家,同意戶也受了不少罪,另一方面,作為實施者的建商看似理直氣壯,而一路被媒體挨打的台北市政府好像也滿腹委屈。被拆毀的王家老宅,給這個社會上了一課,使許多人反思什麼是家,什麼是居住權、財產權,而都市發展要如何平衡整體與個人利益,又如何將更進步的想法落實於法令,以符合民主國家的遊戲規則。
文林苑一案帶進了社運,動員了輿論,更是一場珍貴的社會教育。沒有它,社會大眾不可能反省都更,以觸發更多的討論。《都更誰的家?》和文林苑無關(除了主角也姓王而純屬巧合以外),但這齣戲的創作脈絡亦不可能獨立於此案之外而絲毫不受其影響。在這個過程中,我發現自己對於某些人因受都更的影響而須犧牲居住權,深感不安,而這也決定了劇本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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