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劇本有時很過癮,例如讀 John Shanley 的 Doubt,像是鑽進一個塞滿寶藏的倉庫,樂在其中,流連忘返。但它的修道院背景,修女與神父的主要角色,以及曖昧不清的性侵事件,使它不大適合台灣。有人會說,改編得好便適合上演;當然,那必須視其對於改編的態度。如果只是隨隨便便,不考慮台灣的文化環境而硬搬上台,那我寧可不要改編。對我而言,它是一個很美國的本子;國外劇本不一定每一個都適合台灣,同樣地,適合台灣的國外劇本也不見得每一個都很好。
讀劇本有時很痛苦,例如 Sarah Kane 的 Blasted,我讀了兩次,兩次都很掙扎,感覺很挫折。這位28歲就自殺的英國才女說:「我一直不斷地寫劇,只是為了逃避地獄,然而始終未能如願。但從另一方面,當觀眾一邊看戲一邊覺得那是對於地獄最完美的表述時,我又感到這也許是值得的。」讀 Blasted,我會懷疑自己究竟是不理解地獄,還是不理解人間,怎會有如此多不可理喻之事。當我發現腦袋已經被她 Blasted 時,不禁自甘墮落的偏執起來:「如果把Sarah Kane 的名字從劇本上遮掉,然後將劇本拿去給懂劇本的人看,十之八九會想丟進垃圾桶!」
類似的不滿情緒曾針對過高行健。數年前我隨團去香港參加華文戲劇節,其中一天的某一時段是看高行健自拍的短片。坦白說,那是我看過最難看的短片,論故事論意象論手法,遠不及電影系的新生,但因那是大師之作,因此必有用意。在那時,我開始明白人世間對於成名者與未成名者,有兩套不同的標準,尤其對於諾貝爾大師,放個屁都有深度,大家只好收起批評,你一言我一語的避重就輕、鄉愿起來。Sarah Kane 看到這一幕,或許會有興趣刻劃這種地獄。
還有一種情況很有趣,例如老舍。我不只一次說過我喜歡老舍的《茶館》,但為此也付出了代價。由於讀了《茶館》,便想讀老舍的其他劇本。有一回找到一本簡體字版的《老舍劇作》,滿心歡喜的帶回家捧著讀,結果發現書中收錄的五個劇本中,還是只有《茶館》能看,其他的都是政治宣傳劇,包括他那本頗富盛名的《龍鬚溝》。代價就是,我花了錢,買到一場幻滅的夢:原來老舍作為一名劇作家,沒有我想像中那樣出色。但,老舍的小說真是沒話說,比劇本好太多了。光憑小說,我認為老舍比高行健更有資格得諾貝爾文學獎。
拉拉雜雜的幾個想法串在一起,題為〈讀劇雜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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