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場劇本教學的分享會上,我提到我的劇本教學著重學生的基本功。如同練功的人先學會蹲馬步,寫劇本得先練基本功。基本功不好的劇本,一眼便能看出,偏偏有些基本功很差的劇本被評審選出來當首獎,簡直荒唐至極。
我舉出某間大學的劇本首獎作品為例。演出約三、四十分鐘的劇本一共分了十幕。第一幕在火車站,整幕僅寫了五個舞台指示,其中三個還是短短一行的「背景音效聲」。僅僅五個舞台指示的第一幕結束後,跳到第二幕,來到了飲料店。光看第一幕內容以及前兩幕的轉換,便能看出這人基本功不好。基本功不好的作品得首獎,無異於打臉那些為了紮實基本功而好好蹲馬步的人。
此人分不清何謂幕(Act)、何謂場景(Scene)。一齣三、四十分鐘的短篇劇本能夠分成十幕,恐怕前所未見,創下世界戲劇史的紀錄。幕也好,場景也好,基本上是依劇中時空所區分的段落,它們可獨立存在(例如契訶夫的《海鷗》分四幕;邱吉爾的《遠方》共三場);它們也可搭配使用(例如莎劇常見的Act1.Scene1、Act1.Scene2……)。相較於幕,場景屬於篇幅較小的段落;一幕可分為數個場景,反之則無例子。當一「幕」戲僅有五個舞台指示且篇幅顯然過短,那麼,以「場景」取代「幕」較為適當,換言之,這齣短劇不應分十幕,而是十場(景)。希梅芬尼的《金龍》全劇分為48景而非48幕,便屬一例。總之,一齣戲可以有許多段落,但一個有基本功的創作者會了解分段的屬性,給予恰當的名稱。
此外,這齣「十幕」短劇也暴露出創作者沒有「著手點」的基本技巧。著手點(point of attack)是一齣戲的時間起始點,每個劇作者都有權利和義務決定這齣戲從哪個時間點寫起,例如易卜生《玩偶之家》並非起於娜拉和她丈夫八年前兩人結婚,而是起於兩人婚姻破裂的數日前。一個基本功差的作品,理所當然的按照時序將故事從頭寫到尾。故事起於火車站,好,那就先寫火車站;接下來又去了飲料店,好,下個地點就在飲料店。如果寫得好也就罷了,問題在於整個故事起始的火車站僅以五個舞台指示便草率地寫完、匆匆交代完畢並立刻換到下一幕,令我不禁懷疑,作者難道選不出更好的著手點?不!作者根本不知舞台劇的寫作應如何運用著手點,這才是最大的問題!
更大的問題在於評審不在乎!投稿者基本功不好,評審卻視而不見,甚至給予首獎。當我被一些關注此事的學生問起時,我只能輕描淡寫地表示評審有評審的角度。但我愈想愈不對,評審固然各有各的角度,卻不應縱容,不能為了鼓勵而鼓勵。畢竟舞台劇和電影、電視劇不同;把舞台劇當電影、電視來寫,不是多元、不是創意,這叫做擺爛!評審固然可以包容劇本的不同題材與形式,但當投稿者的基本功明顯出了問題卻依然獲得首獎,這不叫評審的包容與寬大,這叫做跟著和稀泥,跟著擺爛。評審擺爛的結果,就是變相鼓勵投稿者不必在意基本功,不用蹲好馬步,不需理會舞台劇寫作的基本技術,愛怎麼寫就怎麼寫,寫得不比別人爛就能拿首獎。這樣行嗎?當然不行!
基本功出問題的劇本得首獎?馬步蹲不好的人奪武術冠軍?別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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