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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6日

《一個人的旅行》:編導

2014年上半年,劇本《一個人的旅行》誕生,預定在201411/1411/16,在台北市牯嶺街小劇場演出三天四場。在此分享劇本的創作過程。這是第七篇:編導

《一個人的旅行》是今年上半年完成的劇本,目前已進入排練。在創作時間的規劃上,我希望(強調一下)往後皆能如此,也就是在上半年寫完一個新的劇本,並在下半年演出。

文字工作的重要性並不亞於導戲。一些編導會從導演概念出發,直接把劇本寫成一個導演本,對我而言,這種作法似乎有點重導輕編」:導演說了算,而編劇附屬於導演。有些「導演本」在閱讀上很吃力,因為只有導演與劇組人員看得懂,外人無從理解,也由於忽略了語言和文字的經營,劇本閱讀起來並不特別愉悅。其實,編劇有編劇的工作,導演有導演的工作,或許我的觀念太老派了,總覺得既然要編導一把抓,那就把兩件事分別做好(也強調一下「分別」)。所以我才說,我很希望上半年把編劇的工作做好,從語言、文字出發,創作一個新的劇本,到了下半年,再把導演的工作做好,將劇本搬演上台。不要為了遷就導演個人的意志,而忽視了編劇所應承擔的文字工作。

編劇通常會打輸導演。例如創團作《星期一的京奧之旅》,劇本在2012年寫完、2013年搬演。時隔一年,身兼編導的我顯然對於整齣戲有了不同的想像。部分台詞看在導演的眼裡,非刪不可。這時,編劇會跳出來,向導演抗議:「這句台詞是廢話嗎?」於是,導演猶豫了。但幾次交戰之後,勝負立判,編劇乖乖退讓,聽導演的話。他們兩位的著眼點不同,很難不發生衝突。編導同屬一人的我都會出現這種情況,更何況是分屬不同的人!編劇和導演是不可能不吵架的,除非他們不想盡應盡的本分或是想擺爛。

編導《一個人的旅行》自不例外。排練至今,我部分更動了原劇(強調一下部分,以示尊重編劇),也是經由激烈的自我拉扯後才做出的決定。朋友問我:你幹嘛這麼累,在自身搞出一編一導來彼此打架?」就我而言,編導是一定會打架的;導演會看出編劇所看不到的東西,如同編劇會看見導演觸及不到的視野,在各自堅持之下,就有相互的質疑與辯論。其實,打到最後,編導真正在問對方的只有一點:「你認為這樣做,會讓整齣戲變得更好嗎?」

於是,說一句玩笑話,我寫的劇本不可能給別人導,除非想和那人絕交。同樣地,我也不可能導別人寫的劇本,除非那位編劇俯首甘為孺子牛,牛脾氣發完之後願意低頭。換言之,自任編導並不壞,絕交與低頭的對象既是同一人,要和好也不難。如同金庸筆下老頑童周伯通的左右互搏,自己的左手和右手對打,自得其樂,而這也印證了一點:當你/妳在一個人的時候,真正的對手往往是自己!最難的關卡就是自己這一關,排戲、工作、生活、旅行皆然!

哇,居然扯回一個人的旅行了──好吧,就此強調一下,並結束這篇編導的私房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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