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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3日

讀《新約聖經》13

剛開始並不懂這句話:

For to everyone who has, more will be given, and he will have abundance; but from him who does not have, even what he has will be taken away.

直到讀了這一則比喻:

一位遠行的主人依照才能,將持份(talent)分給三名僕人,要他們好好關照。第一位僕人得到五份,後來因經營有術又多賺了五份;第二位僕人得到三份,也因運用得當而多賺了三份;第三位僕人得到一份,但害怕失去這一份而將其埋藏起來,最後只保住了原有的一份。等主人歸來,看見三位僕人的成績,便大大賞賜了第一位僕人和第二位僕人,至於第三位僕人,則奪去他原有的持份並重重地給予懲罰,因為,他沒有善盡本分,依他的才能將 talent 發揮到極致。

因此,天生我材必有用。我材,便是 talent;用,才不枉天生我材,才能真正擁有我材。

如果不用,天賜的亦將被奪去。愈用愈有,愈有愈多。

這實是莫大的啟示。(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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